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夫妻申請行使民法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不限一方死亡時,夫妻因故離婚或經法院判決婚姻無效,也可主張行使差額分配請求權,因此取得的土地,可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夫妻因協議離婚或法院判決離婚,夫或妻一方依民法規定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在申報土地移轉現值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增稅。 在申辦土地所有權移轉時,若為離婚者,應提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的協議書或法院確定判決書,向主管稽徵機關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原則上以配偶雙方訂立協議給付文件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則以向法院起訴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該局提醒民眾注意,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計算範圍,是以婚姻關係存續中取得的財產,包括夫妻雙方在74年6月4日以前取得的婚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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