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買賣雙方完成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因故解除買賣契約,應先向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報土地增值稅,並於繳納稅款後再向地政機關辦理土地所有權返還移轉登記。 財政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土地買賣雙方於辦妥所有權移轉登記後,因故解除買賣契約,原買方須將土地所有權返還與原賣方,此土地所有權之移轉,乃屬所有權的另一次移轉,除符合法令規定減免或不課徵等條件外,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提醒民眾,類此案件於申報土地增值稅時,請提供雙方協議契約書、法院判決確定證明書或和解筆錄、調解委員會調解筆錄等證明文件附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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