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07年房屋稅已於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將於5月31日截止,請民眾如期繳納。未收到稅單或遺失者,除可至財稅局5分局補發稅單外,亦可至該局設置於臺南、麻豆、新營監理站,東南、安南、麻豆、永康、歸仁、白河、玉井、鹽水(遠距視訊服務)地政事務所及善化區公所之全功能稅務櫃臺申請補發稅單,並可於該櫃臺(鹽水地政除外)利用信用卡(含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或台灣Pay)繳納稅款。 此外,納稅人亦可於107年6月2日23時前攜帶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至便利商店,於多媒體事務機插入憑證確認身份後,即可查詢個人房屋稅開徵及繳納資料,單筆未納案件稅額在2萬元以下則可當場列印小白單直接到櫃臺繳納,便利商店不會收取手續費。另外民眾亦可利用已註冊健保卡或自然人憑證,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平台之房屋稅線上查繳稅系統直接查詢及繳稅,免補發稅單。 財稅局特別提醒民眾,至便利商店或以行動支付工具、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信用卡繳納稅款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107年6月2日24時。107年6月1日、2日繳納者,仍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未於期限繳稅者,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超過30日仍未繳納者,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請儘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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