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為健全稅籍及掌握營業狀況,自107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將進行娛樂稅稅籍全面清查,清查對象包含已辦妥娛樂稅代徵手續登記採用自動報繳或查定課徵繳納稅款之營業人,及未辦妥娛樂稅代徵手續登記而有提供娛樂場所、設施或活動供人娛樂之營業人。 清查範圍包括電影院、舞廳、舞場、視聽視唱業(含附設卡拉OK之小吃店及附設KTV娛樂設施之汽車旅館)、有節目餐飲業(含有提供娛樂節目之PUB及餐廳)、電子遊戲場業、高爾夫球場(含練習場)、資訊休閒業、電動夾娃娃機、電動搖搖馬(車)、機動遊藝樂園及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 全面清查期間,該局同仁將會配戴識別證於白天或晚上逐家清查各娛樂業,請相關業者多加配合,如對課徵娛樂稅之相關規定有疑問者,可撥打電話06-2160216分機1390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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