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經營‧以日計息

最新 消息

未辦繼承登記之土地如符要件繼承人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安定當舖 台南當鋪 台南汽機車借款 善化當鋪

發佈時間:2017-09-19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依民法第一一四七條、第一一四八條之規定,繼承人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當然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即繼承人因繼承而取得之財產,縱未登記,亦應就該財產履行納稅義務,故土地因繼承移轉,雖未辦妥繼承登記,如符合土地稅法第九條、第十七條規定,繼承人亦得依同法第四十一條之規定,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貼心提醒: 繼承人請記得於本年度9月22日前提出申請,經核定後本年度即可以特別稅率課徵地價稅,若超過期限才申請者,自下一年度起才能適用,本年度將無法享有節稅權益喔~~

資料轉載自:http://www.tntb.gov.tw/core/news/news_info.php?Id=6951&CntTyp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