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106年地價稅已於11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自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止。土地所有權人在本市轄區內之土地,合併於一張繳款書課徵,繳款書已於開徵日前寄送各納稅義務人,如尚未收到繳款書或收到而遺失者,請向財政稅務局所屬各分局或就近至財政稅務局在本市臺南/麻豆/新營監理站、善化區公所、東南/安南/永康/歸仁/白河/玉井/麻豆地政事務所設置之「多點•跨區•全功能櫃臺」申請補發,或持自然人憑證至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小白單,至便利商店櫃臺繳納。 財政稅務局指出,地價稅的繳款管道已多元化,納稅義務人可持繳款書就近至代收稅款之銀行、信用合作社或農會等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繳納,稅額2萬元以下案件,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以現金繳納,亦可透過自動櫃員機(ATM)轉帳繳納,或利用晶片金融卡網際網路轉帳、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等方式繳納。選擇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者,可透過行動裝置或行動支附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繳稅。另外,可持聯邦、玉山、台新、富邦、中國信託、國泰世華、花旗等31家公務機關繳費平台之發卡機構信用卡,至財政稅務局所屬各分局臨櫃繳納,稅額在1萬元以下案件,亦可持「臺南市民卡」、「一卡通」至財政稅務局所屬各分局臨櫃繳納,請民眾善加利用。 財政稅務局同時提醒納稅義務人,逾期繳納稅款者,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到15%為止,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請記得於11月30日前繳納地價稅,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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