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菸稅調漲提高菸品走私誘因,為有效打擊不法,維護市場秩序及確保國家稅收,財政部訂定「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建立從邊境到市面、從進口業者到零售點之「全方位查緝機制」。 本府菸酒查緝小組會同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警察機關等執行私劣菸酒查緝業務,本(106)年截至10月底止,計查獲涉嫌違反菸酒管理法案件254件(其中私劣菸酒90件),查獲違法菸類57萬4,315包(市價計新台幣2,752萬5,015元),違法酒類2萬9,661.955公升(市價計新台幣336萬1,240元),總市值共計新臺幣3,088萬6,255元。 依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販賣、運輸、轉讓或貯放私菸、私酒者,處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50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1倍以上5倍以下罰鍰,最高以600萬元為限。 本局菸酒管理科呼籲市民切勿購買來路不明或售價顯不合理之菸酒品,以免危害身體健康,若有發現違法菸酒,可撥打本市檢舉專線06-6372165提出檢舉。
資料轉載自:http://www.tntb.gov.tw/core/news/news_info.php?Id=7074&CntTyp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