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向法院標購法拍屋屬契稅課徵範圍,依規定買受人應於法院發給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逾期申報將被加徵怠報金。 財政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納稅義務人如未依規定期限申報,依契稅條例規定,每逾3日,將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臺幣1萬5,000元。因此該局特別提醒向法院標購法拍屋的民眾,務必注意申報期限,儘速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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